張光直. 考古學上所見漢代以前的北疆草原地帶.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43本2分 [1971/09]277-297.

지나인들 중에서 거의 보기 힘든 “양심적인 역사학자” 중 한 분인 장광식 선생의 논문을 한편 리뷰합니다. 1971년에 쓴 논문으로 홍산문화가 제대로 발굴되지 않은 시점인데도, 중원문화와 홍산문화는 서로 다른 문화라는 점을 주장합니다. 역시 선각자는 뭔가가 다릅니다. 이 중에서 마지막 결론 부분만 번역해서 올립니다. 텍스트캡처는 알PDF를 사용했고, 한글번역은 OPENAI40으로 했습니다.

4. 결론

上文所簡述的新石器時代與其直後, 有了金屬器的文化, 在中原文化的觀點看, 是北方的「邊疆」的文化, 但自較廣泛的文化史的立場看它們卻有它們自己的地位, 並且在北亞的幾個大文化區的接觸上, 扮演了媒介與橋樑的作用.

위에서 간략히 설명한 바와 같이, 신석기 시대와 그 직후에 등장한 금속기 문화는 중원 문화의 관점에서 보면 북방의 ‘변강邊疆’ 문화에 해당한다. 그러나 좀 더 넓은 문화사적 관점에서 보면, 이들 문화는 고유한 위치를 차지하며 북아시아의 여러 주요 문화권과 접촉하는 과정에서 매개자이자 다리 역할을 했다.

我們在本章的結尾, 不妨借綜述全文之便, 把北疆的史前文化在北亞史前史上所佔的地位要的說明一下.

이 장의 결말에서 우리는 북강北疆의 선사 문화가 북아시아 선사사에서 차지하는 위치에 대해 설명할 필요가 있다.

亞洲北部[自烏拉山以東直到太平洋岸與華北]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分區的嘗試, 以查德[Chester S. Chard]氏所作的最為晚近. 查氏將這一組的文化分為三個主區, 即西區、東中區、與太平洋區[圖五].

아시아 북부[우랄산맥에서 동쪽으로 태평양 연안과 화북華北에 이르는 지역]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의 구분을 시도한 가장 최근의 연구는 체스터 S. 차드[Chester S. Chard 박사의 연구이다. 차드는 이 문화군을 서구, 동중구, 태평양구의 세 주요 구역으로 나누었다[그림 5].

註五十一: Chester S. Chard, “The Neolithic in Northern Asia: A Culture Area Approach, ” Anthropologica, n.s., vol. II, no. 2, 1960, pp.1-9. 本文的日文譯本見《民族學研究》, 第二十三卷, 第四號, 1959, 51-54.

西區與東中區的劃分界線自葉尼塞河向南, 包括阿爾泰山及中俄邊境的山脈; 東中區與太平洋區的劃分界線, 自北而南沿西伯利亞東緣太平洋岸分水嶺到黑龍江盆地, 向東南橫穿滿洲到熱河北部, 沿山脈橫走到長城.

서구와 동중구의 경계는 예니세이강에서 남쪽으로 이어져 알타이산맥과 중·러 국경의 산맥을 포함한다. 동중구와 태평양구의 경계는 시베리아 동부 해안과 태평양 연안을 따라 흑룡강黑龍江 분지까지 이어지며, 다시 만주를 가로질러 열하熱河 북부로, 그리고 산맥을 따라 장성長城까지 이어진다.

每一主區再分為若干副區. 如東中區再分為蒙古與貝加爾湖副區及林納盆地副區; 太平洋區再分為華北[包括南滿]、日本、朝鮮與海濱省、黑龍江中下游及太平洋岸北部等副區[註五一].

각 주요 구역은 다시 여러 부구역으로 나뉜다. 예를 들어,

  • 동중구는 몽골과 바이칼호 부구역 및 린나林納 분지 부구역으로 나뉘며,
  • 태평양구는 화북[남만주를 포함]·일본·조선·해빈성海濱省 및 흑룡강 중하류·태평양 북부 연안 등 부구역으로 나뉜다[주 51].

這種分法, 把本章裡面所討論的東蒙地區劃入華北, 河套地區劃入東中區裡面的蒙古與貝加爾湖副區, 都是有問題的.

이 구분 방식에서 본 장에서 다루는 동몽東蒙 지역은 화북으로, 하투河套[헤타오] 지역은 동중구의 몽골과 바이칼호 부구역으로 포함되지만, 이는 문제가 있다.

但是查德氏把北亞新石器文化分為三個大類的見解, 卻值得我們的注意. 北疆的材料, 出土近又欠整理; 在查氏的分類系統上應當佔一個什麼樣的地位, 實際上是一個應當加以討論的問題.

하지만 차드가 북아시아 신석기 문화를 세 가지 큰 범주로 나눈 것은 주목할 만한 견해이다. 북강北疆의 발굴 자료는 최근에 발견되었으나 아직 정리가 부족하므로, 차드의 분류 체계에서 이 문화가 어느 위치를 차지하는지 논의할 필요가 있다.

在討論北疆新石器時代文化在北亞新石器時代文化分類系統裡的地位以前, 我們非得把華北新石器時代文化在這個分類系統裡的地位弄清楚不可.

북강北疆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가 북아시아 신석기 시대 문화 분류 체계에서 어떤 위치에 있는지 논의하기 전에, 우리는 화북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가 이 분류 체계에서 어떤 위치를 차지하는지 명확히 할 필요가 있다.

華北的中原系統新石器時代文化與亞洲北部渤海灣以北太平洋沿岸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固然與查德氏的西區與東中區兩系統的文化對照起來, 彼此之間相似之處甚多, 但單獨把中原文化與北亞太平洋岸的文化相比, 則兩者能不能劃入一個大區, 是很成疑問的.

화북의 중원 시스템 신석기 시대 문화와 아시아 북부 발해만渤海灣 북쪽 태평양 연안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차드의 서구 및 동중구 두 시스템의 문화와 비교할 때 유사점이 많지만, 중원 문화와 북아시아 태평양 연안의 문화를 개별적으로 비교할 때 두 문화를 하나의 큰 구역으로 묶을 수 있을지에 대한 의문이 생긴다.

中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自始即是有農業的文化, 而太平洋岸的新石器時代文化有一大段是漁獵採集的文化.

중원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농경 문화를 기반으로 하며, 반면 태평양 연안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상당 부분 어로 및 수렵·채집 문화로 구성되어 있다.

二者之間在陶器的風格上有很大的區別; 例如中原的鼎、甗、鬲等三足器與圈足的豆, 在太平洋岸都是到了晚期才逐漸出現的形式,而且它們在這裡的出現, 很顯然是受了中原文化的影響的結果.

두 문화는 토기의 양식에서도 큰 차이를 보인다. 예를 들어, 중원의 정鼎· 언甗·격鬲 등 세 발로 된 그릇과 원통형 그릇圈足은 태평양 연안에서 비교적 늦게 등장하며, 이러한 형태는 중원 문화의 영향을 받은 결과로 보인다.

中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又有它自己的發生演變的歷史, 與太平洋岸的文化史很少彼此牽連的變化; 有者也在後期, 而且代表二者之間的接觸.

중원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독자적인 발생과 변천의 역사를 지니고 있으며, 태평양 연안의 문화사와는 거의 교차하지 않는다. 교류가 있다면, 이는 후기의 접촉을 반영한 것이다.

基於這種種方面的考慮, 我們不如把中原文化自太平洋區分出另立一個系統. 換言之, 北亞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與其分為三個大類, 不若分為四群: 華北的中原文化; 中原東北沿太平洋岸北上的太平洋海岸文化; 中原文化以北以貝加爾湖區的新石器文化為代表的森林漁獵文化; 與中原文化西北以鹹海地區的克爾提米那[Keltiminar]文化為代表的草原狩獵文化[註五二].

註五十二: A. P. Okladnikov, “Le Néolithique dans les territoires de la Sibérie et des provinces Extrêmes-Orientales de l’ U.R.S.S.” Cahiers d’Histoire Mondiale, tome 6 [1960], 476-5000 A. American Antiquity].

이러한 여러 측면을 고려할 때, 우리는 중원 문화를 태평양 구역에서 분리하여 별도의 시스템으로 설정하는 것이 더 나을 것이다. 다시 말해, 북아시아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세 가지 큰 범주로 나누기보다는 네 개의 그룹으로 나눌 수 있다:

  • 화북의 중원 문화;
  • 중원 동북부 태평양 연안을 따라 북상하는 태평양 해안 문화;
  • 중원 문화 이북의 바이칼호 지역 신석기 문화가 대표하는 숲 속 어로 문화;
  • 중원 문화 서북부의 아랄해 지역 켈티미나르Keltiminar 문화가 대표하는 초원 수렵 문화[주 52].

從這個分類的立場, 看北疆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不論是東蒙還是河套, 這整個地區的文化成分, 呈示北亞四個文化系統的特徵的混合, 但在不同的地域與不同時代, 四個文化系統的成分在北疆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裡呈示不同的比重. 東蒙的林西鍋撐子山類型的遺址的遺物, 顯然具有濃重的北方色彩, 如陶器的形式似太平洋岸區, 與東北的新石器時代陶器在形式上屬於同一個系統, 但陶器的裝飾技術紋樣及細石器卻與貝加爾湖區以及其西的草原地帶都有很基本上的類似. 到了紅山後類型址遺物所代表的時代, 東蒙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又顯示了濃厚的中原成分.

이 분류의 관점에서 북강北疆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를 살펴보면, 동몽東蒙 지역이든 하투河套 지역이든 이 지역 전체의 문화 요소는 북아시아 네 가지 문화 시스템의 특성을 혼합한 것이다. 그러나 지역과 시대에 따라 네 문화 시스템의 요소들이 북강北疆의 신석기 시대 유적에서 각기 다른 비중으로 나타난다. 동몽 지역의 임서林西 과탱자산鍋撐子山 유형 유적에서 출토된 유물은 분명히 북방적 색채가 짙다. 예를 들어, 토기의 형태는 태평양 연안 지역과 유사하며, 동북 지역의 신석기 시대 토기와 동일한 시스템에 속한다. 그러나 토기의 장식 기술 및 무늬, 그리고 세석기細石器는 바이칼호 지역 및 그 서쪽 초원 지대와 매우 유사하다. 홍산후紅山後 유형 유적에서 출토된 유물들이 대표하는 시대로 넘어가면, 동몽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중원의 영향이 짙어지기 시작한다.

河套的新石器時代的早晚兩型, 則除了細石器和若干陶器的裝飾技術代表北方[貝加爾湖區和其西的草原地帶]文化的成分以外, 基本上是中原的仰韶與龍山文化沿黃河河谷向北的延長. 但不論是東蒙還是河套地區, 各地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都具有地方的特色, 而不僅是南北東西其他文化的混合, 這在磨製石農具和石磨盤磨棒上表現得最為明顯.

하투 지역의 신석기 시대는 초기와 후기 두 가지 유형으로 나뉘며, 이들 유적에서는 세석기 및 일부 토기의 장식 기법이 북방[바이칼호 지역 및 그 서쪽 초원 지대] 문화를 대표하는 요소로 나타나지만, 기본적으로는 중원의 양사오仰韶와 용산龍山 문화가 황하 계곡을 따라 북쪽으로 확장된 형태이다. 그러나 동몽과 하투 지역 모두에서 각 지역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는 남북, 동서의 다른 문화들과 단순히 혼합된 것이 아니라 고유한 지역적 특색을 지니고 있다. 이는 특히 연마된 석제 농기구와 돌 갈판, 맷돌 등에서 가장 뚜렷하게 드러난다.

新石器時代文化在北疆各區如何向金屬器時代文明轉變的經過, 在考古材料裡還不十分明顯, 但不論自陶器上還是自青銅器上看, 北亞的文化劃分, 到了公元前第一個千年內進入了一個新的局面, 而北疆的史前文化呈示中原與西方草原文化的密切接觸. 這在本章來說, 是題外話.

북강北疆 각 지역의 신석기 시대 문화가 금속기 시대 문명으로 어떻게 전환되었는지는 고고학적 자료에서 아직 명확히 드러나지 않았다. 하지만 토기와 청동기를 통해 볼 때, 북아시아의 문화 구분은 기원전 첫 번째 천년 내에 새로운 국면을 맞이했으며, 북강北疆의 선사 문화는 중원과 서방 초원 문화와의 긴밀한 접촉을 보여준다. 이 부분은 본 장의 논의 범위를 넘어선 주제이다.

考古學上所見漢代以前的北疆草原地帶

張光直

一、前言

二、新石器時代

三、青銅與鐵時代的史前史

四、總論

一、前言

本章所敘述的「北疆」是指中國北部的邊疆地區. 我們將其界定為自遼河上游熱河省境, 一直向西沿長城以北, 到新疆天山北路的準噶爾盆地, 大致在北緯四十二度一線的南北, 包括熱河、察哈爾、綏遠[俗稱內蒙古]、寧夏、新疆北部, 以及河北、山西、陝西三省的北緣, 以及遼寧的西境. 我們把這一大片地區的先秦考古資料放在一章裡面描述與討論, 完全是為了敘述的方便, 因為這個區域在先秦時代的文化分佈、時代早晚, 有很大的變異性. 先秦時代的北疆, 並不像史前的中原那樣是一個有文化純一性的文化區. 一向講中國史前史的, 常把北疆當作一個文化區來處理, 因為這一個廣大的區域在史前時代, 有兩項共同的特徵: 一是所謂「細石器文化」, 一是草原與沙漠的自然景觀. 在北疆考古資料極端貧乏的時代, 這個說法不無可作進一步討論研究的基礎的價值. 照現在的材料看, 則大部分的北疆固然以草原沙漠為主要的自然景觀, 同時其考古遺址中常有細石器的發現, 但從文化遺物的整體上看, 北疆在史前時代有不同的文化的分佈, 而各個文化在北疆的地理分佈, 又依時代而異.

既然「北疆」一詞的使用, 主要是基於組織與敘述上的方便, 那麼它的史前史的分期與分區應當如何呢? 這個問題, 正是我們所要討論的對象. 可惜北疆的考古資料, 近些年來雖已逐漸增加, 以它的幅員來說, 它還可以說是全國考古資料最為貧乏的地區之一, 而且已有的資料, 也還沒有經過謹細的整理. 北疆先秦文化史的分期與分區的詳細整理研究, 不是本章的目的. 在這裡我們只就一副粗疏的時間和空間的框子把現有的主要資料擇其有代表性的, 將它們所表示的現象, 以及有待過細研究的重要問題, 作一番初步的整理與介紹.

先從北疆史前史在時間上的界說說起. 所謂「史前史」在考古學上是一個看起來簡單而在實際的應用上充滿了困難的名詞. 它在字典上的定義, 是指人類在有文字記載的時代[「歷史時代」]以前的全部歷史. 這個簡明截然的定義, 實際應用上的界說, 全仗應用的對象而異. 在中國境內, 中原文化的文字歷史是先秦時代唯一的有文字記載的歷史. 但是中原文化在先秦時代的分佈, 只限於中國幅員內的一部分. 在中原文化分佈的範圍之內, 我們可以說商代以前的歷史是史前史. 但在中原文化分佈範圍以外的區域, 或雖有中原文化的波及卻不在它的直接記錄範圍之內的區域, 如前章所敘述的西北及本章所描寫的北疆, 則史前史的下限, 遠在商代之後. 換句話說, 時間的分劃要依地域而定.

但中原歷史文化開始以前的邊疆地區的史前史, 與中原歷史文化開始以後的史前史, 卻有非常重要的差異. 在中原歷史文化開始以後, 中原的載籍對鄰近的邊疆地帶, 常有零星的描述, 因為中原與邊疆住民之間有戰爭、貿易等接觸往來的關係. 所以邊疆地區雖然尚在歷史時代以前, 其住民的分佈與生活情形, 在中原古代史料裡有時可以找到踪跡. 北疆匈奴地區的歷史, 在漢代的記載裡才有直接的史料, 但漢代以前這裡的住民名稱已在中原史料裡出現. 梁啟超《觀堂集林》卷十三《鬼方昆夷玁狁考》所謂: 「中國之稱之也, 隨世異名, 因地殊號, 至於後世, 或且以醜名加之. 其見於商、週間者, 曰鬼方、曰混夷、曰獯鬻; 其在宗周之季, 則曰玁狁; 入春秋後, 則始謂之狄, 繼號曰戎; 戰國以降, 又稱之為胡, 曰匈奴.」中原載籍上對邊疆住民的稱號, 代表中原人對他們的區分觀念, 在先秦邊疆民族文化史的研究上, 是不可忽略的資料. 因此, 就北疆的若干地區來說, 自商到秦的這一段史前史, 與商以前的情形比要增加了不少的史料. 英國的考古學家郝克思將核心地區文字初萌但神話多於歷史的這一段時代稱為“原史”[Protohistoric], 將邊疆鄰近核心地區的地帶雖無文字卻見史籍的時代稱為「近史」[Parahistoric], 將較遠地區僅間接提及的時代稱為「遠史」[Telehistoric], 都與純然沒有任何文字記錄的「史前」[Prehistoric]時代分開, 就是基於這種考慮的緣故[註一].

不論是史前史、遠史、近史, 還是原史, 這些時代的文化史的研究, 都要靠考古的材料為主要的史料. 中國上古史的所謂“史前時期”, 在時代上的下限,依中原與邊疆地區而異, 已在前章說明. 在北疆的大部分地區, 一直到秦漢以後, 對當地文化的研究, 還要以考古學的遺物遺跡為主要的研究對象. 因此, 本章所敘述的材料在時代上也依照這個原則以先秦的為限. 大致來說, 北疆的先秦史可以分為純粹史前的新石器時代與在基本上是史前但有近史遠史材料可供參考的金屬器時代兩期. 本章屬中國上古史第一部分的石玉時代, 因此下文的對像以新石器時代的文化為主. 但北疆的金屬器時代, 至少到秦漢為止, 是土著的新石器時代時代各種文化在中原以及西亞金屬器文化影響下繼續發達變化的時代. 雖然中原與西亞金屬器文化本身不在本章討論範圍之內, 它們向北疆傳入的經過, 以及新石器時代文化在它們的影響之下轉化為金屬器文化的程序, 仍是史前史上要討論的題目.

自山海關到伊犁東西三千餘公里長的北疆, 在史前文化史上, 顯然有作地域上的區分的必要, 但目前的考古資料, 僅顯示出兩個重要的文化區. 其一是所謂內蒙古的東部, 包括熱河、察哈爾和河北的北部, 亦即西遼河、老哈河和灤河、桑乾河上游的山地, 是蒙古高原的東緣, 自西向東流入黃海的幾條大河的上游地帶. 這個區域在新石器時代與金屬器時代, 都有它的特色, 可說是介於蒙古草原與松遼、華北大平原之間的文化相. 另一個考古資料的中心是河套區域,包括綏遠、寧夏與秦晉兩省的北端. 這兩個中心區域以外的北疆考古資料, 可以合併成第三組中敘述, 因為其中材料極少, 還不夠作分區的根據. 但隨著將來更多材料的發現, 這第三組遺址之可以分開成更多的史前文化區, 是沒有疑問的.

二、新石器時代

河套區域雖然有豐富的舊石器晚期文化的遺址遺物, 到現在為止整個的北疆還沒有真正的中石器時代文化發現. 冰後期的打製石器遺存, 不與陶器共生的, 見於東北[扎蟬諾爾]及華北[週口店的上洞及陝西的沙苑文化], 其詳情見第六章與第十一章. 在整個的蒙新草原則只有兩三處遺址, 雖有打製石器卻無陶器的發現. 這些都是瑞典人布格曼氏自民國十六年到二十三年之間陸續在蒙新調查時的地面採集品, 其地質年代及詳細的文化內容都不得而知[註二]. 北疆冰後期的史前史, 至今為止僅始於新石器時代.

北疆新石器時代遺物的一項重要的普遍特徵, 是細小的打製石器, 多用瑪瑙、燧石等石料, 用間接打片法或壓制法加工而成; 器形一般有箭頭尖狀器、刮削器、石葉、石片與石核等. 這種體積細小的打製石器, 在北歐亞的冰後期時代文化遺址里分佈非常普遍, 西文稱為“小石器”[microliths][註三] ; 日本考古學學者譯名為「細石器」, 梁思永先生翻成「么石器」[註四]. 由於細石器在北疆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的廣泛出現, 考古學學者常將這些遺址籠統歸在一個「細石器文化」名稱之下, 好像北疆的廣大區域裡在新石器時代只有一個單純的文化系統, 所謂細石器文化, 與中原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可以相比一樣. 這種看法, 在抗戰直後達到圓熟的階段; 照當時裴文中先生的意見, “當舊石器時代末期至新石器時代之時, 在中國北部似有兩種不同系統之文化存在: 一部所謂之細石器時代文化,似與西伯利亞, 與歐洲相連, 為一系統; 其他之系統, 似與太平洋沿岸所分佈者為一系統, 代表此系統者, 為黃河流域之彩陶文化. 兩種不同系統之文化, 在不同之區域中, 繼續移動及演變, 各有其獨立性質.”[註五]專就細石器文化在中國境內的演變經過而言, “此種文化可分: 扎趙、龍江[即昂昂溪] 、林西及赤峰等主要四期, 佔甚長久的一段時間, 約為中石器時代至新石器時代末期及我國歷史的上古時期等.”[註六]

二十年來新的考古資料所導致的對北疆細石器文化的看法的一項重大的變化, 是對於具有細石器的文化遺址在文化歸類上的統一性的懷疑. “分佈地區如此遼闊的原始文化遺存, 除去’細石器’這個共同特徵之外, 其文化面貌是有很多差別的. 對…各地區的文化特徵作全面分析, 從’細石器文化’的範疇中劃分出各個考古文化, 這是今後研究『細石器文化』的一個重要課題.」[註七] 這個研究態度與基本觀念上的改變, 是與研究北歐亞細石器文化的看法相平行的. 傅爾摩索夫批評蘇俄研究西伯利亞與中亞細石器時代文化的學者, 也很嚴厲地指出: “所有的近來的研究, 都把各個地區在物質文化上的變化看作是反映民族的不同, 忽視了這種變化是對不同的環境的適應或對環境的不同適應方式的結果的可能性.”[註八]反過來說, 同一細石器文化又可能是各種不同的民族文化對共同的草原環境的共同適應方式的一種表現. 研究細石器文化裡面各個民族文化的個別特徵的最好的入手途徑, 是對與細石器一起出土的陶器的仔細研究[註九].

北疆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從以陶器為主的與細石器同時出土的其他文化遺物上來觀察, 在東蒙與河套兩區有較為豐富的資料.

[一]東蒙

「東蒙」[Mongolie Orientale]這一個地理簡稱, 自在滿清末年便開始在這個區域作考古調查的日本考古學者鳥居龍藏氏起, 常為學者所沿用, 指以昭烏達盟為主的內蒙東南地區, 包括熱河、察哈爾南部和河北的北部, 是新石器時代文化資料在北疆發現最早、比較最為豐富的一區. 鳥居氏自本世紀的初期起在東蒙的調查, 是不少重要史前遺址發現之始[註十]. 自民國十一年起, 桑志華與德日進二氏在熱河一帶調查多次, 在林西、赤峰與朝陽附近找到了二十餘處新石器時代的遺址[註十一]. 民國十九年冬季梁思永先生在熱河五處新石器時代遺址的採集與調查, 可說奠定了當代新石器時代研究的基礎[註十二]. 東蒙「大部分是平原地帶, 已發現的『細石器文化』具有農牧結合兼營狩獵的經濟特徵. 出土遺物有各種打製和磨製的農業工具, 如’石耜’、石鏟、亞腰石鋤、寬肩石鋤、有孔圓石砣[重石]、石刀、石磨盤和石磨棒等. 細石器和其他打製石器也有大量發現. 陶器數量較多.此外, 也發現有豬、牛、馬等家畜和鹿、獐等野獸的遺骨.」[註十三]出土遺物最富代表性的遺址, 有林西的鍋撐子山和赤峰的紅山後兩處. 這兩處遺址似乎又各代表一種新石器時代文化的類型.

林西的鍋撐子山[註十四]在縣城南約六公里的砂窩裡面. “遺址的地形極其破碎, 全面密布砂及風掘的坑穴, 幾乎找不到廣袤幾十步的平地……聖物就在這些風成坑的底面上拾得. 站在較深的風成坑底向四周看……砂丘是三層重疊的砂層所構成. 最下一層為淨黃砂, 質純潔,縱剖面層頂呈波浪形, 似為舊沙丘之遺跡. 中層為黑砂, 縱剖面呈帶形, 為舊砂面上之堆積, 厚度在1-2米間. 上層為近代的砂丘…據地質學者德日進觀察, 最下層的淨黃砂是更新期蒙古式的堆積. 在它上面的中上兩層時代當然較晚了……遺物的出土只限於中黑砂層, 上下兩層的黃砂裡是找不著遺物的蹤影的.」[註十五]換句話說, 新石器文化層僅限於黑砂層, 亦即更新統上[晚]期黃砂層堆積以後, 冰後期的早期. 這種地質現象, 與第六章講中石器時代冰後期的初期華北有不少地方溫暖多雨草木繁生的一般現像一起來看, 很清楚地表示著, 在新石器時代的北疆的自然景觀, 與今日的乾燥草原樣相, 有很顯著的不同. 這在當時住民的生業形態的研究上, 自然有很大的重要性.

根據裴文中、呂遵諤等氏在民國四十五年在這個遺址發掘與採集的結果[註十六], 林西鍋撐子山的特徵遺物有細石器、大型的打製石器、磨製石器,與陶片. [圖一]

細石器在全部的石器中所佔的數量最多, 其原料以玉 髓、燧石、水晶、瑪瑙和蛋白石為主. 除了石核及石片以外, 在細石器中經過第二步加工的石器只有少數, 分為三種類型: 細長石瓣[0.4-0.8厘米厚, 長度在5公分以內]、石鑽頭[約4公分長]、及加工精緻的葉形石槍頭殘片[僅二件]. 體積較大的打製石器, 有砍伐器、石核、石片、使用過的礫石、石砧、及有孔的重石. 最後的一類石器多採用自然成圓形或稍加修整成為圓形的粗面岩石塊做成, 中間對穿或直穿成孔,孔徑2—3公分. 這種「有孔重石」, 一般認為是套在掘棍中間以便承力或用腳蹬踩, 但也有人以為是按在木柄上來敲砸用的石錘.

打製的石器從用途上看, 多與狩獵採集生活有關; 唯一可能反映農耕生活的是也許裝在掘棍上使用的有孔重石. 磨製的石器裡則有石磨盤與石磨棒, 顯然是磨製穀類種子的用具. 它們的大小與形狀不一, 都是板狀粗面稍加修製而成, 但從石質上有粗細兩種之分. 這「可以說明當時人類磨穀物時不是用一個磨盤和磨棒一次磨成的. 大概在磨粉以前, 先將穀物砸碎, 用質粗的磨盤和磨來磨, 等到將穀物磨到一定細的程度後, 再換成石質較細的磨盤和磨棒, 將穀物磨得更細”[註十七]. 有的陶片上還保留著禾本科草葉的痕跡, 也可以證明當時的住民對穀類植物的使用. 固然這種穀類到底是家生的還是野生的, 並沒有確定的證據, 但從出土的牛、羊等家畜的骨骼上看, 當時已有農牧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與上述的石器一起在鍋撐子山遺址出土的陶片, 數量不多, 其主要特徵可以綜合如下: 1. 質料有粗細砂兩種, 其中含粗砂的最多; 2. 外壁顏色有褐、灰等色, 以褐色最多; 3. 均手製; 4. 紋飾以箆紋最普通, 也有堆紋、凸弦紋、縱弧線紋及壓印紋等變化. 這些紋飾都是北歐亞常見的種類. 完整的器形僅有陶甕一件, 高約三十厘米, 大口、直腹、平底、頸部有弦紋兩道.

林西鍋撐子山出土的石陶器, 也是赤峰紅山後[紅山東北的史前遺址]的主要文化成分, 但紅山文化的組成遠為複雜, 含有許多具有中原新石器時代文化特徵的器物[圖二].

紅山的遺址, 遠在明治四十年[1908]即為鳥居龍藏氏所發現, 屢經桑志華、德日進、梁思永等氏及日本考古學者的調查,出土大宗重要遺物引起廣泛的注意. 民國二十四年, 以京都帝國大學考古學研究室濱田耕作教授為首的一個考古團隊, 在赤峰紅山後作了為期一月的發掘, 共得葬地一處及居址兩處[註十八]. 其中葬地和第一居址, 屬於金屬時代的夏家店文化, 下文還要提到. 第二住地則是一個新石器時代的聚落, 是紅山文化的典型遺址. 這裡出土的石陶器, 除了少數的細石器及褐色粗陶以外, 其有孔重石、石磨盤、石磨棒、及牛羊的骨骼, 也都與林西鍋撐子山遺物很為類似. 與林西所不同的, 是在紅山文化中有許多紅色細陶, 並有塗紅色及黑色弧線、渦形、及平行線的彩紋的, 以及磨製的石斧、石鑞和帶孔長方形及半月形的石刀, 都是典型的中原仰韶文化的代表性的遺物, 並顯示畜作農業的進一步的發達. 很可能紅山文化是林西鍋撐子山式的東蒙土著細石器文化在中原仰韶文化影響下的產物. 它可能在年代上較林西鍋撐子山式的文化為晚, 但因為赤峰在林西以南, 與華北北上蔓延的仰韶文化先行接觸, 因此它之含有中原文化成分這種現象並不足為它年代較晚的充分證明. 這兩種文化的先後問題, 因此要靠它們在地域上的交錯關係才能看得出來.

事實上林西與赤峰兩種文化在東蒙都有相當廣泛的分佈. 東蒙在地形上可以粗分東北部的熱河山地與西南部的壩上草原兩區. 前者是西遼河和其支流老哈河[在南]、西拉木倫河[在西]與烏爾吉木倫河[在北]等流域, 一起合在通遼迤西一帶向東流入遼河. 後者是灤河和桑乾河的上游地區, 尤以承德[灤河]和張家口[桑乾河]附近為遺址的集中區域. [圖三]

以林西鍋撐子山為代表的細石器與褐色粗陶文化, 除了西拉木倫河上游林西一帶以外, 也見於其西的克什克騰旗[註十九], 以及其東北巴林左旗境內烏爾吉木倫河上游的沿岸, 烏爾吉、富河溝門、義和屯和馬家園子等主要遺址[註二十]. 富河溝門遺址的材料, 尤其重要[註二一]. 在這裡考古學者發現了房址三十七處, 方圓都有, 各東西長4-5米, 南北寬3-5米, 多依山坡建基, 切成簸箕形的淺坑, 上面立木為柱, 敷草泥土牆, 屋內有灶和窖穴. 屋內外發現的遺物, 除了卜骨為其他同型遺址少見之外, 陶器的資料尤其​​豐富, 在質料、紋飾、與形式上都可以補其他遺址的不足: 「陶質都是夾砂陶. 質地疏鬆火候不高. 陶色以黃褐色最多, 灰褐色次之…制法皆為手製, 多以長條的泥片圍築, 體小的器物為捏制…紋飾以壓紋為主. 壓紋是用長而薄的工具, 如骨片, 從器口向器底移動, 壓出’之’字形的弧線紋, 我們稱此為橫壓的’之’字形線紋, [作者註: 與北歐亞與北美史前時代的所謂’搖椅式印紋法'[rocker-stamping]相似。 ]另一種是將工具垂直於器口, 圍繞器壁移動, 壓出的線紋也呈’之’字形, 我們稱此為縱壓的’之’字形線紋…在橫壓的’之’字形紋中, 又多數是用帶齒的工具壓的, 壓出的紋痕是許多點組成的淺紋…其次是長條形的附加堆紋, 多於筒形罐的口部. 另外還有劃紋, 在一些器底外面還有戳印紋. 器形有筒形罐、缽、圈足器、小杯等,其中以圓柱罐佔大多數…大口, 筒腹, 平底.」[註二二]

自整個的西遼河流域向西南, 林西式的細石器褐色粗陶的文化見於灤河中游的承德、豐寧和尚義等縣市[註二三], 並可能分佈在桑乾河中游的張家口附近[註二四]. 但壩上地區的細石器褐色粗陶文化比起熱河的, 有若干顯著的差異, “可能和原在的地理環境和中原文化相互接觸有關. 昭盟地區[包括林西、赤峰等]的遺址中, 均見桂葉形尖狀石耜, 往復連弧紋的砂質黃褐陶, 短點紋陶, 爪形指甲紋陶等, 且在平底器如缽等上多印有紋, 而在承德、張家口地區的幾處遺址, 則少見或不見, 但繩紋較多.”[註二五]

壩上地區依現有的考古材料上可以說是東蒙以細石器與褐色粗陶為主要成分的草原農畜文化的南限. 以中原式的仰韶式石陶器為主要成分的文化遺址, 似乎以桑乾河流域為其東北的限界. 細石器與褐色箆紋再向南也見於仰韶龍山文化的遺址, 而彩陶黑陶片則向東北的分佈遠超越於桑乾河谷之外, 但長城地區可以說是東蒙細石器文化與中原文化在文化整體上說來的分水嶺.

從這個觀點來看紅山文化很清楚的是東蒙的土著細石器文化受了中原仰韶文化影響下的新產物, 而以紅色細陶、彩陶、和磨製石斧與石刀為其新形式的具體表現. 紅山文化的分佈, 自壩上向東北經海岸到渤海灣的北岸[註二六], 並且經西遼河的上游向北一直到烏爾吉木倫河谷及西遼河下游北岸[註二七].

[二]河套

河套[見第五章], 蒙語稱鄂爾多斯[Ordos], 約指黃河中游的北部大灣曲以內, 長城以北, 內蒙古的伊克昭盟為中心的區域, 在地文上包括綏遠的大青山以南黃河盆地, 向南觸及山西西北、陝北、及寧夏東部. 這個地區有大量的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發現, 為所謂河套文化的中心, 已見第五章的敘述. 它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 自民國十餘年始, 經桑志華、德日進、楊鍾健及日本學者的調查, 早有不少零星的資料發現[註二八]. 到抗戰以前為止, 學者多知道, 在河套區域有細石器時代文化遺物與彩陶片的零星散佈, 似乎是長城以北所謂細石器文化與中原彩陶文化的“接觸混合地帶”, 但因為經過發掘的遺址的短少, 對於這兩種文化成分彼此的地層關係與有機聯繫, 則不甚了解. 近二十年來, 河套一帶的新石器時代考古材料漸有增加, 而且有若干經過發掘的遺址. 目前所知的重要遺址, 集中在兩個區域,河套的東北角, 大青山以南的黃河沿岸, 及河套的西南角寧夏東端的黃河沿岸[註二九].

河套東北角新石器時代遺址, 分佈在自包頭以東到長城以北的黃河兩岸, 呼和浩特、托克托、清水河、準格爾旗、與郡王旗[伊金霍洛旗]等旗縣境內[註三十]. 從文化分類與年代關係上看, 這個區域裡比較最為重要的遺址是清水河縣的白泥窯子[註三一]. 新石器時代遺址在白泥窯子村北一條名白泥窯子溝的小河的西北與東北的台地上; 台地被許多小支溝分割成八個部分, 稱為A、B、C、D、E、F、G、H八區. 各區中都分佈著兩種不同的性質的文化的遺存; 兩種文化中富有「特徵的遺物, 經常各自成片的聚集在一起, 而不完全是兩者混雜.」其各自的特徵如下:

1. 文化甲:

陶器陶片自質地上可分泥質紅、夾砂紅褐、夾砂灰、與泥質灰陶等四種, 以紅色為主, 器表除素面磨光外, 紋飾有彩繪、弦紋、弦紋、繩紋、及附加堆紋等. 彩繪者多黑彩, 也有部分黑、紅兼用的複彩. 紋樣的種類有圓點和弧線組成的花草紋、寬帶紋、三角組成的鱗紋、網紋、直線三角、垂幛紋組成的圖案, 以及復合的紋樣. 器皿都是手製, 形狀有罐、盆、缽、碗、甕、小口尖底瓶、與器蓋. 石器有磨製與打製的; 磨製石器有長方形石刀和斧, 打製的有斧、砍砸器、盤狀器、和石片刮器等, 此外並有甚多的石磨棒和磨盤. 這種文化遺物顯然具有中原仰韶文化的特點, 而且與廟底溝式的彩陶文化尤其相似.

2. 文化乙:

陶器片的質地以灰色為主; 泥質灰陶佔百分之三十九, 夾砂灰陶近百分之二十八, 泥質褐陶百分之十五, 夾砂陶百分之十二, 其餘泥質紅陶、泥質黑陶、與泥質白陶共佔百分之六. 在紋飾上除素面[百分之二十二]與磨光[百分之七]的以外, 以印紋的為主, 包括籃紋[百分之三十七]、繩紋[百分之十五]、及方格紋[百分之十]; 此外有堆加附紋、劃紋、錐紋、及壓印紋, 佔很少數. 陶器的器形除了盆碗缽罐與文化甲者相似外, 有鬲和甗. 石器中除了磨製的斧、刀、鏟、杵以外, 有少數的細石器. 這種文化自陶器上看, 顯然與山西陝西的龍山文化有基本上的相似特徵. 它雖然有細石器, 並不能說就是“細石器文化”, 就像河北唐山大城山與山東日照兩城鎮雖有不少細石器的成分卻仍不失為渤海灣龍山文化的典型遺址一樣.

白泥窯子的甲、乙兩種文化, 代表「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兩種不同性質的文化. 因為: [1]在F區的一個袋形灰坑中, 只出具有第二種文化特徵的泥質和夾砂籃紋灰陶片, 而不出具有第一種文化特徵的彩繪泥質紅陶、線紋泥質紅陶和夾砂紅褐陶等; 同E區發現的白灰面一起共存的物, 也是這種情況. 兩種文化遺物在各區所佔的比例不同, 例如第一種文化遺物在A、H兩區佔70–84%; 第二種文化遺物在C、D、E、 F區佔80–90%. 兩種文化遺物往往各自成片地聚集在一起. 三兩種文化各有特徵鮮明的陶器群, 即使混在一起, 也很容易區分開來.」這樣看來, 文化甲、乙代表中原的仰韶、龍山文化向河套的伸延與文化早於文化乙的可能性都是很大的.

白泥窯子的以彩陶與紅陶為代表的似仰韶文化與以籃紋灰陶為代表的似龍山文化, 在河套東北角黃河沿岸都有非常廣泛的分佈, 而不是局限於清水河境內的地方現象. 照民國四十九年的調查, 自清水河到托克託的黃河東岸, 仰韶文化的「遺址分佈…密集幾裡間便能見到一處, 甚至二、三里內便有六、七處小面積遺址」[註三二]. 民國五十一年, 經三個多月的田野調查, 便自托克托到長城之間黃河兩岸發現了「仰韶文化」遺址四處, “龍山文化」遺址二十三處, 二文化共存的遺址十九處. 其分佈都很密集, 每隔約二公里半到三公里便能發現一處[註三三]. 這一帶的「仰韶文化」遺址, 本身再分為兩類, 以岔河口與海生不浪東為代表. 前者「彩陶較少, 且花紋簡單, 內彩與復彩很少見到. 器物中如盆、罐、小口瓶及寬頻黑彩缽等, 與黃河中游地區的仰韶文化相似, 或者更接近於半坡類型.」後者「彩陶數量多, 花紋繁縟, 內彩與復彩經常見到. 器物中的窄沿小口罐、斂口曲腹缽及夾砂敞口罐等, 多不見於岔河口一遺址. 可見在陶器上它們具有自己的獨特風格. 彩畫法及花紋母題上, 或許受甘青地區馬家文化的一定影響.」[註三四]在「龍山文化」的遺址裡, 中原地區龍山文化的特徵有很強烈的表現, 如白灰 面、袋形窖穴、長方形磨製石斧、有孔的石刀、籃紋和繩紋陶、以及陶鬲和陶斝等. 由此看來, 河套東北部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一直到大青山腳, 都具有強烈的中原色彩, 說它是中原仰韶與龍山文化沿黃河北上的伸延, 的確不為過. 它的遺物中也具有北方的所謂“細石器文化”的特徵成分, 如細石器、磨棒、石磨盤、與箆紋陶器等, 很顯然是受了草原土著文化的影響所致.

這種草原文化的來源, 很可能的是要朝西北一個方向去尋找. 包頭的轉龍藏遺址, 雖然以籃紋灰陶為主要的陶業與較南方的龍山文化相似, 卻出土了大量的細石器、磨盤磨棒、有肩石鏟與箆紋陶, 都是所謂細石器文化在北疆常見的典型遺物[註三五].

河套西南角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 材料遠不如上述的東北角區域之多, 僅分佈在自陶樂至中衛的黃河沿岸, 而且文化的內容也比較的單純[註三六]. 遺址的地形與層位與林西新石器時代文化有類似之處, 石器中也以細石器、石磨棒磨盤為顯著特徵, 但陶片以夾砂紅褐陶為主, 其紋飾以繩紋的最多, 籃紋次之, 偶有彩陶片的發現. 在少數遺址還有鴕鳥蛋殼作的裝飾品.

北疆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除了上面所敘述的東蒙與河套兩區, 有較為集中的遺址分佈以外, 自熱、察、綏到寧夏新疆都有零星的遺物[註三七]. 這些材料, 因為比較分散, 而且多是地面的採集品, 不作詳細的介紹.

三、青銅與鐵時代的史前史

照上文的敘述, 北疆的新石器時代遺址, 雖然自通遼到哈密都多多少少含有細石器的成分, 從陶器的特徵上卻可以分成若干具有地方性的不同文化樣相. 東蒙的林西鍋撐子山式的以粗質褐色陶為代表的遺物, 赤峰紅山後式的以褐色粗陶與磨光紅陶與彩陶為代表的遺物, 河套東北角的「仰韶」式具紅色粗陶與彩陶的遺物與「龍山」式具灰色籃紋的遺物, 以及河套西南角寧夏東端以繩紋紅陶為代表的遺物——這是目前在考古學上材料較多所知較詳的北疆新石器時代文化中的五群. 依它們所包含遺物的特徵與中原文化的比較, 北疆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在年代上與中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顯然有互相重疊的關係. 換言之, 上述的北疆新石器時代文化有不少與中原的仰韶與龍山文化同時的成分.

中原新石器時代的龍山文化以後的文化發達史, 不在中國上古史第一本的範圍之內. 但在中原殷周時代的北疆, 則一方面仍在當地的史前時代, 另一方面又受到了殷周文化的深刻影響. 從現有的考古學的證據上看, 上節所述的石器時代文化在中原的殷周時代仍然持續, 但是自公元前十餘世紀起, 北疆的文化也經歷了重要的變化. 這種變化也可以分東蒙與河套兩區敘述.

[一]東蒙

上文已經提到的日本學者濱田耕作等人在民國二十四年在熱河赤峰紅山後的發掘, 除了在所謂“第二居址”發現了新石器時代的遺物以外, 並且在“第一居址」和一處葬地發現了一種所謂「金石並用時代」的文化, 後來學者稱為紅山第二期文化或赤峰第二期文化. 照裴文中氏在民國三十七年的看法, 「此種文化, 甚為複雜, 計有[1]承襲赤峰第一期之文化代表遺物, 有紅色磨光器…[2]受中原之古代文化[約為晚週]之感染, 代表之遺物如明刀、骨箭鏃、灰色繩紋陶及鬲形陶器等. [3]同時又受西北來之斯開梯文化之影響, 故此遺址中發現甚多之綏遠式銅器.」[註三八]這種說法, 即認為紅山文化在東蒙持續到商與西周, 到了東週時代受中原與河套青銅文化影響而成為紅山第二期的金石並用時代文化的說法, 自近十年來新發現的考古資料上看來已經不能立足. 新的考古資料裡最要緊的是民國四十九年在赤峰附近夏家店與藥王廟兩個遺址裡的發現[註三九] .

夏家店遺址的文化層堆積, 分為上下兩層; 下層的遺物與藥王廟的完全相同. 藥王廟有兩種房屋的遺跡: 一種是袋形窖穴式, 四壁及地面都抹有草拌泥, 有門朝南, 另一種是圓形窖穴式, 四周砌有石塊, 地面為經過夯打的黃土. 出土的器物裡, 有許多製作精緻的骨器, 少數蚌器, 磨製石器[鏟、斧、錛、刀、環等], 與卜骨[豬的肩胛骨]. 陶器裡, 在質地上以夾砂灰陶最多, 夾砂褐陶和泥質灰陶次之, 也有夾砂紅陶和泥質黑陶. 紋飾以繩紋及繩紋加劃紋為主, 器形有鬲、甗、鼎、盆、罐、甕、和缽等. 在夏家店遺址的下層, 除了有與藥王廟完全一致的陶器以外, 還發現有碎小的銅渣. 從夏家店上層出土的遺物遺跡, 則與下層有顯著的差異[圖四].

房屋有圓形窖穴與夯打的黃土居住面兩種, 並有許多的貯藏物品的窖穴的遺跡. 骨器、卜骨、與蚌器都有; 石器仍多磨製, 有錘斧、半月形雙孔刀、斧、鏨、杵、和磨石等. 陶器都夾砂, 火候低, 顏色有褐色與紅色兩種, 素面磨光, 只有少數有附加堆紋. 器形有鬲、甗、罐、豆、和缽. 此外, 上層堆積裡還有十七座墓葬, 有石棺墓、長方形土穴墓、與圓形土穴墓等三種. 殉葬器物裡有銅鏂和銅飾物發現. 居住遺跡裡也出土銅斧和連珠形銅飾的石範. 發掘這兩處遺址的學者對上述兩種文化的特徵、分佈、與彼此關係, 有下列的觀察與結論:

「從藥王廟和夏家店下層的發掘, 可以看出它們有特徵明顯的陶器群, 它有別於夏家店上層. 如前所述, 無論在陶質、紋飾、制法和器形面向, 都有其自身的特點, 我們暫稱之為夏家店下層文化. 由於地層中銅渣的出土, 從而肯定它為銅器時代的一種文化. 夏家店下層文化的陶器群, 有相當廣闊的分佈面. 在赤峰附近的分佈就相當稠密. 在西拉木倫河以南, 翁牛特旗境內, 赤峰以東敖漢旗境內的教河和孟克河流域和庫倫旗以及遼寧省的朝陽、凌源等地, 赤峰西南的喀喇沁旗的捨利噶河[錫伯河]流域, 赤峰以南的寧城境內老哈河流域, 承​​德附近, 一直到河北省唐山, 都有這一文化的分佈. 夏家店下層文化的年代, 在赤峰地區早於夏家店上層文化, 其絕對年代, 目前尚無確切證據, 但不難看出它與殷商文化有密切的關係, 年代也可能大體相當.

「透過夏家店上層的發掘, 使我們確切地認識它的陶器群的特徵, 以及墓葬中富有特徵的青銅器, 是有別於夏家店下層文化的. 從青銅器和石範等發現確知它也是青銅時代的文化…夏家店上層文化在赤峰附近也有相當密集的分佈. 已知的分佈點, 在寧城境內的老哈河流域和喀喇沁旗的捨利噶河流域比較多, 承德附近也有, 一直到河北省唐山還可找到它的踪跡. 在赤峰以東的敖漢旗境內教連河和孟克河流域, 其分佈沒有夏家店下層文化稠密, 在庫倫旗和遼寧省朝陽、阜新等地, 赤峰以北翁牛特旗, 西拉木倫河流域的林西以及克什克騰旗都有分佈. 而且…與吉林市的西團山、土城子等遺址的文化, 是有密切的關係的…我們認為上層文化大體相當於西周、春秋, 也可能晚到戰國時期.」[註四十]

照上引的晚近的考古資料看來, 東蒙地區自開始蒙受殷商文化的影響起, 到秦漢兩代以前, 是夏家店下層文化與夏家店上層文化的時代. 至於上下兩層文化彼此之間的關係, 上引文的作者, 根據二者之間陶器群上的差異, 認為不是同一種文化的前後兩期. 這個問題恐怕要待更多的考古資料出現以後, 同時要待夏家店上下兩層文化與鄰近諸地區[松遼平原、中原、河套]的關係研究比較清楚以後, 才能得到比較肯定的答案. 目前我們只能將這兩層文化, 從整個東蒙的材料看來, 作比較簡括的敘述.

東蒙夏家店下層文化的主要特徵如下[註四一]:

[1]石器有磨製的打製的[細石器]兩種. 磨製石器中的常見種類有橫剖面作橢圓柱狀石斧、扁平的亞腰石鏟、有肩石鏟、長方形扁平有孔石斧、石餅、石錛、近半月形石刀、和石鑿. 細石器有等腰或底邊凹入的石鑞、長葉形石錐、刮削器、雕刻器、石片、和石核等. 細石器雖普遍存在, 卻以老哈河流域的遺址中所見最多, 而在灤河下游有遞減的現象.

[2]陶器以夾砂粗灰陶及泥質灰陶為主, 餘為砂質或泥質的紅陶. 器形多鬲、甗, 表面有粗細不等的繩紋, 兩足作高尖或乳袋式. 其他的類型有底盆、小口平底罐、甕、碗、矮足豆、高足豆等器形. 盆上有附加堆紋、弦紋、和劃紋, 豆碗則多磨光不加紋飾.

[3]其他的遺物有陶網墜、陶紡輪、卜骨、石璇、石環、和蚌珠等. 夏家店遺址下層出土銅渣, 已如上述; 另外在寧城縣小榆樹林子的蓋子山遺址有紅銅刻刀發現.

[4]如上敘述在赤峰的遺址有比較進步耐久的房屋遺跡. 總結上述的各項特徵, 我們可以看出, 夏家店下層文化有發達的農耕和若干銅業. 石陶器的形製, 與河北的龍山和殷代的文化都有相似之處, 它的年代也可能與中原的商殷時代重疊. 在凌源縣的海島營子的夏家店下層文化的窖穴, 被一組青銅容器坑所打破; 這批青銅容器從器形與紋飾看是屬於西周的類型[註四二]. 這一現像也可以為夏家店下層文化在年代上與商殷時代相當的看法的支持.

夏家店上層文化在東蒙的遺址, 有居址與墓葬. 墓葬中有不少是用不規則的石板築成, 如赤峰紅山後的墓地與夏家店遺址的上層; 又有的如寧城南山根在殉葬物中有特徵性的所謂「青銅短劍」出土, 因而其墓葬又叫做青銅短劍墓. 石棺墓與青銅短劍墓都顯示了東蒙在夏家店上層文化時代與東北地方遼河下游與松花江上游關係的密切, 在下一章中還要加以敘述. 專就東蒙地方而言, 夏家店上層文化的特徵可以撮述如下[註四三]:

[1]石器裡常見的形式有橫剖作橢圓柱狀石斧、半月形雙孔石刀、長方形或梯形單孔石斧、打製石斧、打製的盤狀器、小石錛、研磨器、石臼、和具有特徵性的單孔錘斧[分楔形及鳥嘴形兩種]. 此外, 細石器[鏂、石刀、刮刀等]也有少量.

[2]陶器以手製夾砂粗紅、灰褐陶為主, 多素面磨光. 灰陶及繩紋陶都比較少. 形式上, 這裡有一些特殊的器形, 如筒腹式高尖足、球腹、甙、亞腰豆、高足豆、罐、鼎、盆、大口高領罐等.

[3]從器物上看, 夏家店上層文化仍以農業為特徵, 但在生業上畜牧也佔了相當重要的地位. 在赤峰紅山後遺址會出土大量的牛骨. 豐寧城根營遺址出有豬、狗的骨骼、骨錐、穿孔骨管, 以及多數的骨製飾物等. 器物中的有孔錘斧[東歐北歐草原遺址中常見的所謂戰斧battle-ax]、環狀斧、細石器, 以及具有濃厚的游牧文化色彩的青銅器群, 都說明夏家店上層文化與北歐亞同時的游牧文化的關係的密切.

[4]其青銅器群也顯示定型的個別文化系統, “如赤峰紅山後、夏家店墓葬中出有銅扣、鏂、連珠狀帶雙尾式銅飾. 圓場東家營子發現有青銅鏟、鏡. 寧城南山根所出的一批銅器很重要, 有銅盔、戈、短劍、劍鞘、矛、刀、斧、鎵、釘、鐏、方形獸紋銅牌和曲形銅牌飾. 根據赤峰紅山後、唐山雹神廟發現的石範觀察, 這些銅器的母範可能一大部分是石製的, 而且在製造技術上已達到很高地步, 如斧、矛等已有單合、雙合[子母]範, 是一種進步的形式. 在造型上如各種動物的牌飾、兵器的柄把, 均鑄出不同形式的圖案, 結構嚴謹而且美觀.”

關於夏家店上層文化的青銅器, 近年來出土的資料已充分證明把東蒙草原出土的青銅器籠統歸入“河套青銅器”的方法是不適當的, 因為東蒙青銅器所出的文化層與伴存環境器物與河套青銅器者有很重要的區別, 而且就在青銅器本身的作風上, 東蒙這個區域也有它自己的特點. 夏家店上層的連珠狀銅飾與連珠狀弧形雙尾銅飾[註四四], 朝陽十二台營子的青銅短劍、多組銅鏡、與人面形銅牌[註四五], 以及寧城南山根的青銅短劍劍鞘、曲形飾牌、與有小獸形裝飾的戈內[註四六], 都具有地方性的特色, 與西方的河套有明顯的不同.

[二]河套

所謂「河套青銅器」[Ordos bronzes]是研究歐亞草原美術史大師民斯[E. H. Minns]氏所擬的名詞, 指三十年代起在歐洲古董市場上開始大量出現的據說在中國河套一帶出土的有特徵風格的青銅器物[註四七], 又常稱為綏遠式青銅器或中國西伯利亞式銅器[註四八]. 其主要的形式有刀、劍、斧、空首斧、馬具、帶鉤、及動物形的器物與裝飾[註四九]. 它們的年代, 據說可以早到商殷晚到漢代[註五十], 而且它們的動物紋樣牽涉到整個北歐亞動物紋樣美術[animal style art]的起源與商代青銅美術與西方青銅美術的關係的問題. 顯然河套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以後, 有一段興盛的青銅文化, 與東蒙的情形相似. 但是到現在為止, 在河套區域還沒有經過考古發掘的青銅器時代的遺址, 可以斷代在商周兩代的, 因此我們對這裡的史前土著文化如何產生青銅文明的這段歷史過程沒有科學的材料可作憑證. 上面對東蒙的討論, 可以看出夏家店文化的大致全貌與北疆的東蒙區域如何在史前文化的底子上,與中原的商周文明發生接觸關係, 並如何產生金屬文明. 河套區域雖有大批的重要青銅遺物, 它們的討論, 卻完全屬於歷史時代美術考古的問題, 在本章裡只好存略, 留到以後講商周史的時候再詳細討論.

四、總論

上文所簡述的新石器時代與其直後, 有了金屬器的文化, 在中原文化的觀點看, 是北方的「邊疆」的文化, 但自較廣泛的文化史的立場看它們卻有它們自己的地位, 並且在北亞的幾個大文化區的接觸上, 扮演了媒介與橋樑的作用. 我們在本章的結尾, 不妨借綜述全文之便, 把北疆的史前文化在北亞史前史上所佔的地位要的說明一下.

亞洲北部[自烏拉山以東直到太平洋岸與華北]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分區的嘗試, 以查德[Chester S. Chard]氏所作的最為晚近. 查氏將這一組的文化分為三個主區, 即西區、東中區、與太平洋區[圖五].

西區與東中區的劃分界線自葉尼塞河向南, 包括阿爾泰山及中俄邊境的山脈; 東中區與太平洋區的劃分界線, 自北而南沿西伯利亞東緣太平洋岸分水嶺到黑龍江盆地, 向東南橫穿滿洲到熱河北部, 沿山脈橫走到長城. 每一主區再分為若干副區. 如東中區再分為蒙古與貝加爾湖副區及林納盆地副區; 太平洋區再分為華北[包括南滿]、日本、朝鮮與海濱省、黑龍江中下游及太平洋岸北部等副區[註五一]. 這種分法, 把本章裡面所討論的東蒙地區劃入華北, 河套地區劃入東中區裡面的蒙古與貝加爾湖副區, 都是有問題的. 但是查德氏把北亞新石器文化分為三個大類的見解, 卻值得我們的注意. 北疆的材料, 出土近又欠整理; 在查氏的分類系統上應當佔一個什麼樣的地位, 實際上是一個應當加以討論的問題.

在討論北疆新石器時代文化在北亞新石器時代文化分類系統裡的地位以前, 我們非得把華北新石器時代文化在這個分類系統裡的地位弄清楚不可. 華北的中原系統新石器時代文化與亞洲北部渤海灣以北太平洋沿岸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固然與查德氏的西區與東中區兩系統的文化對照起來, 彼此之間相似之處甚多, 但單獨把中原文化與北亞太平洋岸的文化相比, 則兩者能不能劃入一個大區, 是很成疑問的. 中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自始即是有農業的文化, 而太平洋岸的新石器時代文化有一大段是漁獵採集的文化. 二者之間在陶器的風格上有很大的區別; 例如中原的鼎、甗、鬲等三足器與圈足的豆, 在太平洋岸都是到了晚期才逐漸出現的形式,而且它們在這裡的出現, 很顯然是受了中原文化的影響的結果. 中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又有它自己的發生演變的歷史, 與太平洋岸的文化史很少彼此牽連的變化; 有者也在後期, 而且代表二者之間的接觸. 基於這種種方面的考慮, 我們不如把中原文化自太平洋區分出另立一個系統. 換言之, 北亞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與其分為三個大類, 不若分為四群: 華北的中原文化; 中原東北沿太平洋岸北上的太平洋海岸文化; 中原文化以北以貝加爾湖區的新石器文化為代表的森林漁獵文化; 與中原文化西北以鹹海地區的克爾提米那[Keltiminar]文化為代表的草原狩獵文化[註五二].

從這個分類的立場, 看北疆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不論是東蒙還是河套, 這整個地區的文化成分, 呈示北亞四個文化系統的特徵的混合, 但在不同的地域與不同時代, 四個文化系統的成分在北疆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裡呈示不同的比重. 東蒙的林西鍋撐子山類型的遺址的遺物, 顯然具有濃重的北方色彩, 如陶器的形式似太平洋岸區, 與東北的新石器時代陶器在形式上屬於同一個系統, 但陶器的裝飾技術紋樣及細石器卻與貝加爾湖區以及其西的草原地帶都有很基本上的類似. 到了紅山後類型址遺物所代表的時代, 東蒙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又顯示了濃厚的中原成分. 河套的新石器時代的早晚兩型, 則除了細石器和若干陶器的裝飾技術代表北方[貝加爾湖區和其西的草原地帶]文化的成分以外, 基本上是中原的仰韶與龍山文化沿黃河河谷向北的延長. 但不論是東蒙還是河套地區, 各地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都具有地方的特色, 而不僅是南北東西其他文化的混合, 這在磨製石農具和石磨盤磨棒上表現得最為明顯.

新石器時代文化在北疆各區如何向金屬器時代文明轉變的經過, 在考古材料裡還不十分明顯, 但不論自陶器上還是自青銅器上看, 北亞的文化劃分, 到了公元前第一個千年內進入了一個新的局面, 而北疆的史前文化呈示中原與西方草原文化的密切接觸. 這在本章來說, 是題外話.

附識:

  • 本文為《中國上古史稿》第一本第十章, 審閱人為李濟、高去尋二位先生.
  • 本文屬中國上古史編輯委員會所有.

插圖目錄

圖一 林西鍋撐子山遺址的石器與陶片

圖二 赤峰紅山文化的特徵遺物

圖三 東蒙重要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的分佈

圖四 夏家店上下層出土陶器的比較

圖五 查德的北亞新石器時代文化分區圖

附註

註一: Christopher Hawkes, “Archaeological theory and method: Some suggestions from the Old World, ”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 56, pp.155-68, 1954.

註二: John Maringer, Prehistory of Mongolia, Stockholm, 1956. 頁50, 52, 140-43, 151-54, 201, 206.

註三: 參見 A.A. Formozov, “Microlithic Sites in the Asiatic USSR, ” American Antiquity, vol. 27, pp. 82-92, 1961, 西伯利亞及我國中亞境內細石器文化的描述.

註四: 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遺址》, 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第四本第一分, 民國二十二年, 頁1–44.

註五: 裴文中《中國史前時期之研究》, 上海, 商務印書館, 民國三十七年, 頁126.

註六: 同上, 頁128.

註七: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 1962, 頁37.

註八: A.A. Formozov, 1961, op. cit., p. 82.

註九: 同上, 頁87.

註十: 鳥居龍藏《東蒙古的古代文化遺址》, 東京帝國大學人類學研究報告, 第七卷, 1914年.

註十一: E. Licent, Les Collections néolitiques du Musée Hoang Ho Pai Ho de Tientsin, Publications du Musée Hoang Ho Pai Ho de Tientsin, no. 14, 1932.

註十二: 梁思永《熱河查不干廟、林西、雙井、赤峰處所探集之新石器時代石器與陶片》, 田野考古報告​​, 第一冊, 頁1–67, 1936.

註十三: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 1962, 頁37.

註十四: 鳥居上引書[1914]稱之為Korban-Maragha, 蒙語「三帽」, 因為山頂有三尖. 梁思永稱為鍋承山. 關於這個遺址的主要描寫, 除鳥居、桑志華、及梁氏的上引著述外, 見汪宇平《內蒙古自治區發現的細石器文化遺址》, 《考古學報》, 1957年第一期; 呂遵諤《內蒙林西考古調查》, 《考古學報》, 1960年第一期.

註十五: 梁思永, 上引文[1936].

註十六: 呂遵諤, 上引文[1960], 頁9-22. 呂文將這個遺址叫做砂窩子, 而把砂窩子西北兩公里左右的另一個文化內容異的遺址稱為鍋撐子山. 照該文的插圖, 砂窩子在林西縣城南的一條木石峽河的南岸, 而鍋撐子山遺址則在河南. 梁文所稱鍋承山附近遺址在木石峽河以南約2.5公里, 而汪文所稱鍋攤子亦在河南. 顯然所指的均為砂窩子. 呂文的鍋撐子山遺址則是另外的一個遺址.

註十七: 呂遵諤, 上引文[1960], 頁15.

註十八: 濱田耕作、水野清一《赤峰紅山後》, 東亞考古學會, 東亞考古學專刊三種第六號, 1938.

註十九: 汪宇平, 上引文[《考古學報》, 1957年第一期], 頁12–13.

註二十: 李逸友《昭烏達盟巴林左旗細石器文化遺址》, 《考古學報》, 1959年第二期, 頁1-13.

註二十一: 徐光冀《內蒙古巴林左旗富河溝門遺址發掘簡報》, 《考古》, 1964年第一期, 頁1–5.

註二十二: 同上文, 頁2.

註二十三: 李捷民、鄭紹宗《河北省考古工作介紹》, 《考古》, 1962年第十期, 頁553-555; 敖承隆《河北承德地區的古文化遺址調查》, 《考古》, 1962年第十二期, 頁641-643, 662.

註二十四: 《河北張家口地區新石器時代遺址調查》, 《考古》, 1959年第七期, 頁332–337.

註二十五: 鄭紹宗《有關河北長城區域原始文化類型的討論》, 《考古》, 1962年第十二期, 頁660.

註二十六: 如錦西的砂鍋中, 見安特生《奉天錦西縣砂鍋屯洞穴》, 《古生物誌》, 丁種第1號第一冊, 民國十二年.

註二十七: 李逸友, 上引文[《考古學報》1959.2], 及齊永賀《內蒙古哲盟左中旗新艾力的新石器時代遺址》, 《考古》, 1965年第五期, 頁253–254 .

註二十八: Teilhard de Chardin, P., and C. C. Young. “Preliminary Observation on the Pre-Loessic and post-Pontian Formations in the Western Shansi and Northern Shensi.” Memoirs of the Geological Survey of China, Series A, no .8, 1931; Teilhard and Young, “On some Neolithic [and possibly Palaeolithic] Finds in Mongolia, Sinkiang and W. China, ” Bulletin of the 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 vol.22, 1932-33; 上波夫、水野上清一《內蒙古長城地帶》, 東方考古學叢刊乙種第一冊, 昭和十年; 裴文中《河套之史前文化》, 見氏著《中國史前時期之研究》, 民國三十七年.

註二十九: 關於河套新石器時代文化的一般介紹與分類, 以及河套與東蒙新石器時代文化的異同, 見: 《1957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古代文化遺址及墓葬的發現情況簡報》, 《文物》, 1961年第九期, 頁5-6;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 1962年, 頁38; 《內蒙古出土文物選集》, 1963, 文物出版社, 頁3–4.

註三十: 主要的調查發掘報告見: 汪宇平《內蒙古自治區發現的細石器文化遺址》, 《考古學報》, 1957年第一期, 頁9-20; 《幾年來的內蒙古文物工作》, 《文物參考資料》, 1957年第4期, 頁12-17; 李逸友《清水河縣和郡王旗等地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 《文物參考資料》, 1957年第四期, 頁26 -28; 吳德元《伊克昭盟郡王旗發現新石器時代文物》, 《文物》, 1959年第十一期, 頁72; 汪宇平《內蒙古清水河縣白泥窯子村的新石器時代遺址》, 《文物》, 1961年第九期, 頁10–13; 汪宇平《清水河縣台子樑的仰韶文化遺址》, 《文物》, 1961年第九期, 頁13–14; 汪宇平《伊金 霍洛旗新廟子村附近的細石器文物遺址》, 《文物》, 1961年第九期, 頁14–15; 洲傑《內蒙古中南部考古調查》, 《考古》, 1962年第二期,頁72–75; 汪宇平《呼和浩特東郊二十家村子的新石器文化遺址》, 《考古》, 1963年第一期, 頁51–52; 汪宇平《內蒙古伊盟達拉特旗瓦窯村的新石器時代遺址》, 《考古》, 1963年第一期, 頁9–11, 55; 楊中強、馬耀圻、吉發習《內蒙古中南部黃河沿岸新石器時代遺址調查》, 《考古》, 1965年第十期, 頁487–495; 崔璇《內蒙古清水河縣白泥窯子遺址複查》, 《考古》, 1966年第三期, 頁115–121, 146.

註三十一: 汪宇平, 上引文[《文物》, 1961年]; 崔璇, 上引文[《考古》, 1966年].

註三十二: 洲傑, 上引文[《考古》, 1962年], 頁72.

註三十三: 楊中強等, 上引文[《考古》, 1965年], 頁487.

註三十四: 同上文, 頁491.

註三十五: 汪宇平, 上引文[《考古學報》, 1957年], 頁15–17.

註三十六: 寧篤學《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縣古遺址及墓葬調查》, 《考古》, 1959年第七期, 頁329–331, 349; 鍾侃《寧夏青銅峽市廣武新田北的細石器文化遺址》, 《考古》, 1962年第四期, 頁170-171; 鐘侃《寧夏陶樂縣細石器遺址調查》, 《考古》, 1964年第五期, 頁227-233, 244 .

註三十七: 戰前的工作, 以日本學者及瑞典布格曼氏所採集的遺物為主, 見上引《內蒙古長城地帶》及Maringer, Prehistory of Mongolia; Folke Bergman, Archaeological Researches in Sinkiang, Stockholm , 1939. 晚近的調查如: 吳震《新疆東部的幾處新石器時代遺址》, 《考古》, 1964年, 第七期, 頁333-341.

註三十八: 裴文中, 上引《中國史前時期之研究》, 頁158.

註三十九: 《內蒙古赤峰藥王廟夏家店遺址試掘簡報》, 《考古》, 1961年第2期, 頁77–81.

註四十: 同上, 頁80.

註四十一: 鄭紹宗《有關河北長城地區原始文化類型的討論》, 《考古》, 1962年第十二期, 頁664-667; 《1957年以來…》, 《文物》, 1961], 頁6.

註四十二: 參見《文物參考資料》, 1955年第8期, 頁16–27.

註四十三: 鄭紹宗, 上引文[《考古》, 1962], 頁667–670; 《1957年以來…》, 《文物》, 1961], 頁6.

註四十四: 《內蒙古赤峰藥王廟夏家店遺址試掘簡報》, 《考古》, 1962年, 第二號, 頁80及圖版六, 5, 6.

註四十五: 朱貴《遼寧朝陽十二台營子青銅短劍墓》, 《考古學報》, 1960年第一期, 頁65–70.

註四十六: 李逸友《內蒙昭烏達盟出土的銅器調查》, 《考古》, 1959年第6期, 頁276–277.

註四十七: E. H. Minns, “Small bronzes from northern Asia, ” Antiquaries’ Journal, vol. 10 [1930], no. 1, pp. 1-21, London; J. G. Andersson, “Selected Ordos Bronzes.” 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no. 5, 1933.

註四十八: A. Salmony, Sino-Siberian Art in the Collection of C. T. Loo, Paris, 1933; H. Kühn, “Chronologie der Sino-Sibirischen Bronzen, 」 Jahrbuch für prähistorische Kunst, vol. 12 [1937], pp. –165.

註四十九: 河套青銅器最要緊的一些資料, 除上引的外, 見駒井、鳥居的《內蒙古長城地帶》[1935]; M. Loehr, “Ordos Daggers and Knives, ” Two Parts, Artibus Asiae, vols. 12 and 14, 1949, 1951.

註五十: 關於河套青銅器的年代及有關問題的主要研究, 見: J. G. Andersson, “Der Weg über die Steppen, ” 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no. 1 [1929]; Andersson, “Hunting Magic in the Animal Style, ” no. 4 [1932]; V. Griessmaier, “Entwicklungsfragen der Ordos-Kunst, ” Artibus Asiae, vol. 1 [1937], nos. 1–4, pp. 122–257; B. Karlgren , “Ordos and Huai, ” 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no. 9 [1937]; “Some weapons and tools of the Yin Dynasty, ” no. 17 [1945]; M. Loehr, “Weapons and Tools from Anyang and Siberian Analogies, ” American Journal of Archaeology, vol. 53 [1949]; Karl Jettmar, Art of the Steppes, New York, 1967.

註五十一: Chester S. Chard, “The Neolithic in Northern Asia: A Culture Area Approach, ” Anthropologica, n.s., vol. II, no. 2, 1960, pp.1-9. 本文的日文譯本見《民族學研究》, 第二十三卷, 第四號, 1959, 51-54.

註五十二: A. P. Okladnikov, “Le Néolithique dans les territoires de la Sibérie et des provinces Extrêmes-Orientales de l’ U.R.S.S.” Cahiers d’Histoire Mondiale, tome 6 [1960], 476-5000 A. American Antiquity].